仲孙沅最讨厌吵吵闹闹的熊孩子了,但她却做出有着保姆心的一号。这算是……闷、骚?
一想到自己上个学,还要参加四百多年没搀和过的【宗门小比】,想想都忍不住皱起眉头。
“可以不参加么?”仲孙沅想到一个办法,“按照你的意思,似乎可以弃权?”
仲孙沅这个人脾气有些古怪,若是做了什么事情,哪怕不是出于本意,也会努力做到最好。
若是能一开始就选择弃权,她就能避开所谓的首席之战了。若是不得不参加……呵呵,她只能对挡在前面的熊孩子说一句对不起,然后抡着重剑一战到底!
蒋默燕看向仲孙沅的眼神更加热烈了一些,“应该不行,首席之战会有一到十个不等的内定名额,这是必然要参加的。我觉得沅沅这么厉害,名额逃不掉。”
仲孙沅彻底歇了弃权的心,转而将重心放在战利品上。现在连十五天生存训练都还没有结束,她还是别想开学之后的首席之战了。反正都是小孩子打架,没什么值得关注的。
当仲孙沅将战利品带回来,李轩和一号表情正常,但蒋默燕却变了变脸色,眼神闪烁。
“这是什么?看着闪亮亮的……是水晶?”李轩拿过仲孙沅手中的透明水晶,放在阳光下,投射出七彩颜色,斑驳好看,“这东西就是你说的战利品?哪里来的?”
“从这头沙虫的身体里,的确挺漂亮的对吧?”
从沙虫身体里取出来的?李轩脸色一白,差点将手上的东西扔了,而蒋默燕的反应却好很多,显然她已经做好心理准备了,对此并不惊讶,只是……
蒋默燕看向仲孙沅的眼神带着复杂,这样珍贵的东西,在她眼里仅仅只是漂亮?
仲孙沅的眸子弯了弯,似乎很受用。女子爱美,哪怕她性格淡,但也喜欢这种漂亮的东西。
她很喜欢这种东西,几乎形成了执念。上辈子被师尊带走之前,她是家里最不值钱的女儿,父母重男轻女不说,女儿在他们眼里,不仅是赔钱货,还是养大了卖钱换钱的货物。
听说家道中落之前,她那个爹还是当地富户,娶了几个小妾,一连生了十个女儿。
后来连续几年发生饥荒天灾,富户也成了穷人,为了换口饭,前头几个如花似玉的姐姐都被远远卖到山沟,给那些三四十岁还娶不起老婆的歪瓜裂枣当妻子,她是家里第十三个女儿。
可笑她的爹一心要儿子,再穷也要生儿子。百年不遇的饥荒接踵而至,为了母亲肚子里据说是男娃的孩子,也为了有点儿油水,他们将没嫁出去的两个姐姐和另一户人家做了交换。
易子而食,人间惨剧。哪怕当时她仅有五岁,可是过了五百多年,她闭上眼睛,依旧能想起当时发生的每一个细节。呵呵,若非师尊出现,她恐怕已经被那户人家拉走了吧?
也许是时间太漫长,她经常回想起以前的事情。
当然,放在李轩和蒋默燕眼里,仲孙沅这会儿在出神神游……其实她的确是在神游。
其实童年的遭遇影响了她一生,纵然仲孙沅表现得毫不在意,但某些习惯却怎么也改不掉。
比如她很喜欢金银俗物,比如她很喜欢那些看着就闪亮亮的东西,比如她不管在什么地方,处于什么环境,都会努力让自己过得舒舒服服……她比十二个姐姐都幸运。
当然,其实在她后面,还有一个弟弟,寄托了那个求子如狂的男人所有期盼。
学艺有成之后,她下山看过那个弟弟,牺牲十三个姐姐换来的儿子,像那个时代所有庸碌无为的人一样,浑浑噩噩活着。十四五的年纪,却苍老得像是四五十岁。
嫁出去的十个姐姐,活下来三个,其余七个都被贫穷的生活和狂躁的丈夫折磨死了。
她想过认亲,但却被师尊阻拦了。她的尘缘已经断了,不该继续沾惹不必要的因果。
“他们需要的是钱财,而不是一个亲人,你不需要做其他事情,只要留下一笔足够他们花销几辈子的钱财便可。十三娘,你和他们终究不是一个世界的人。修士追求长生,既顺应天命,也与天争夺,需要的不仅仅是天资,还有心性。所谓剑修,心志坚定,心性真诚!”
被师尊带走的那一刻起,那个连名字都没有的仲孙十三娘已经死去,活下来的只是仲孙沅而已。宸沅,尘缘……断得一干二净!
李轩的大嗓门将仲孙沅的思绪拉回来,他惊恐地语无伦次,“这东西……你不觉得恶心?”
“还行吧,感觉也没什么,漂亮就行。”仲孙沅都能面不改色庖丁妖兽尸体,更别说区区沙虫了。她喜欢这东西的外表,又不计较它是怎么来的。
“它身体里有三块,正好,我们一人一块。”仲孙沅还是挺大方的,当然,这也和她喜欢独一无二有关。同样的东西,一件就够了,多余的完全没必要,太占地方。
“你……真的要给我?它很珍贵!”蒋默燕犹豫着伸出手,想了想又收了回去了,“这是玄天晶,是解锁的重要材料。你虽然已经解锁了,但这东西可遇不可求,还是留着吧。不管是拍卖换取信用点,还是留着当收藏,以后和人交易……”
“玄天晶?”仲孙沅没有问解锁是啥,因为她隐约觉得自己还是别问比较好,不然会露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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