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是向东,百姓就越穷。
景色却越发的好起来了。
山越高,房子就显得越矮,水越清澈,人们的衣衫就更加破旧,且脏。
一个游骑回归大队,长长的枪杆子上挑着四只小狗,四只狗被拴在枪杆子上,无力的扭动着,看起来似乎并不怎么活泼。
云初唤来了那个游骑,指着他枪杆子上的四只小狗道:“哪来的?”
游骑回禀道:“启禀大帅,是从一个山沟里找到的。”
云初抓过一只小狗看了一眼道:“你把母狗给杀了?”
游骑摇头道:“没有,小的看到这四只小狗的时候,没有看到大狗。”
云初从荷包里抓了几颗金瓜子丢给游骑道:“狗,我要了。”
游骑大喜,立刻将枪杆子上的四只小狗解下来放在云初脚下。
天气太冷,狗太小,四只小狗才落地就紧紧的簇拥在一起,这是四只很普通的土狗,颜色有黑,有灰还有浅灰色,生产这四只小狗的母狗就像打印机没有油墨一般,打印出来的小狗,一个颜色比一个淡。
云初打开身后李思的马车,让蜷缩在车里的四个小家伙下来。
小孩子原本应该很喜欢小动物的,可惜,李思,云瑾,温欢,狄光嗣不是一般的小孩子,即便是喜欢小动物,也喜欢那种高大威猛的,或者是活泼可爱的,眼前这四只脏兮兮的小狗哪里能入得了他们的眼睛。
“我不喜欢这种嘴巴粗壮的难看的土狗。”
“我喜欢细狗,可以跟着抓狐狸,抓兔子的那种。”
“这狗太脏了。”
“可能养不活。”
云初见四个小伙叽叽喳喳的议论个不停,就直接对他们道:“一人领养一只,要亲自养,随时带在身边,好生照料。”
李思小心的抬头瞅瞅云初,低声道:“这也太丑了.”
云初冷声道:“当初老神仙把你放到我怀里的时候,你哭声跟猫叫一般,头发稀疏,四肢枯瘦,还正好拉了,我也没有嫌弃你丑,嫌弃你脏,尽心把你养育这么大,还养漂亮了,这些小狗也是一样。”
李思闻言冲着云初笑道:“我养,我一定亲自养,不假他人之手。”
云初点点头又看向云瑾道:“你小时候啊……”
云瑾猛地跳起来,抱起一只小狗道:“我亲自养还不成吗,我知道我小时候经常尿床,有时候还尿在阿耶的肚子上。”
不等云初把目光转过来,温欢,狄光嗣早就抱起来了一只狗,还担心小狗冷,刻意把小狗塞自己怀里,冲着云初谄媚的笑。
云初摸摸四个小家伙的脑袋道:“好好养,养好了有奖励,养不好后果严重。”
给了四个小家伙一个意味深长的微笑,云初就再一次进入了中军队伍,随着大队人马继续缓缓前行。
留下四个小家伙看着四只瑟瑟发抖的脏狗面面相觑。
“这个时候应该先给狗洗澡的。”
“谁洗,叫护卫过来?”
“嗯,没错,你去叫。”
“为啥不是你去叫?”
“搭一个帐篷,我们自己来吧……”
师父走的时候给的笑容诡异而阴险,李思四人决定不上当,左右不过是养一只狗而已,自己动手也不差。
李思分到的是一只纯黑色的小母狗,才将这个吱哇乱叫的小狗放进温水里,原本干净的水立刻就成了黑色……
其余三人的狗也是一样,当云瑾把最后一只灰狗放进水里之后,他才后知后觉的发现,自己拿到的可能是一只白狗。
大军不急不徐的向东走着,黄河总是在左手边上陪伴他们,云初没有念天地之悠悠,独怆然而涕下的诗情。
就连在汴州严重亏本的李思,也觉得这里很没有意思,这是一片根本就引不起她赚钱心思的贫瘠之地。
天空中的老鹰徒劳的飞着,平原上找不到值得它们挟翅而下的猎物,只有一些黑乎乎的人在冬日的平原里游荡,看起来跟孤魂野鬼差不多。
道路旁的老榆树上,总是没有树皮,树皮被百姓们早在三年前就剥掉,送进磨眼里磨成榆树面吃掉了,而三年前,这里有蝗灾。
即便是三年之后,灾荒的后遗症依旧折磨着这里的人,让他们看不到过上好日子的希望。
因此,这里的榆树总是长得奇怪而高,一些光秃秃的树枝如同一柄柄长枪刺向瓦蓝蓝的天空。
十年积累不敌一朝灾祸。
这就是所谓的永徽盛世。
不管长安是如何的繁华,对这里的百姓来说,不过是一个可望而不可及的梦境而已。
并辔而行的温柔见云初长时间的沉默,还以为他在酝酿诗情,只是等了许久之后不见云初吟诗,就好奇地问道:“为啥不吟诗?”
云初奇怪的看着温柔道:“为啥要吟诗?”
温柔道:“此情此景难道不值得吟诗一首?”
云初摇摇头道:“我满脑子都是白骨露于野,千里无鸡鸣的诗句,那里还能做的出新的诗来。”
狄仁杰点点头道:“曹孟德当年前往曹州的时候,估计就是这个模样。”
温柔摇头道:“那是战乱岁月,如今是太平光景。”
云初指指光秃秃的无皮榆树道:“有什么差别吗?”
温柔道:“那不是遭灾了吗?”
云初道:“长安县在过去的六年间,分别遭遇了水灾,旱灾,虫灾,霜灾,可曾对百姓的生活有太大的影响吗?”
温柔瞪着眼睛道:“你这样说可就是抬杠了,黄河在此地不停的摇摆,一会在东,一会在西的这里的人怎么可能过上好日子嘛,你我都明白,富裕的前提是安定,不安定还要个屁的富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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