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竟,夺命十三剑之后,还有夺命第十四剑的变化,更有第十五剑的变化。
一旦自己可以施展夺命第十四剑的话,那么,年轻一辈中,也只有西门吹雪,叶孤城这样的剑中之神,剑中之圣可以躲的过这一剑。
姬云夜此时的夺命十一剑也才堪堪到登堂入室的地步,更不用说还有第十二剑,第十三剑,这两剑,恐怕要等到自己的修为到达先天的时候才有可能施展出来,而想要施展出第十四剑,惟有将夺命十三剑练到出神入化的境界才行。
姬云夜自信,如果自己领悟出夺命十四剑的话,必定能够与兵器排行榜的天机棒,龙凤金环甚至小李飞刀一决高下!
至于传说中的夺命第十五剑,也就是第十五种变化,则是将恶毒的剑道发挥到了极致,不属于人间,只属于地狱!领悟第十五剑据铁开诚当初所言,武学修为,剑道心境,机缘之下,三者缺一不可,方可能领悟的出来,就如同当年的燕十三。毕竟,适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
比试完之后,东方白因为教中有事,二人就此分开,临别之际,姬云夜想到了什么似的,忍不住对东方白提醒了一句:“人性多变,人心难测,恋爱中的女人,往往会做出一些让人难以理解的举动……你要小心身边人……”
东方白疑惑不解的看着姬云夜,还待再问清楚,却见姬云夜摆了摆手,笑道:“记住我的话,到时候,你就会知道了。”
想到姬云夜之前的未卜先知一样的神棍本事,东方白暗暗留了心。朝姬云夜点点头,飞身离去。
看着东方白离开后,姬云夜出了麦田,认了一下方向,一步一步,往前方走去。
午时。
太阳高照。
在他面前的是一个小镇,镇子不大,姬云夜随意的找了一家客栈住了下来。事实上,这个小镇,也只有这一家客栈。
不一会,客栈里就住满了人,乐的客栈老板合不拢嘴。
姬云夜在窗边找了个位置坐下,随便点了点吃的,要了壶酒,慢慢品尝。
突然,姬云夜听到了马匹的咆哮声在客栈外响起,从客栈窗户向外望去,就看到一个身材魁梧的大汉,大吼着,驾驶着一辆马车,车轮声碾压在地上隆隆作响。
“吁!”
马车在客栈的门前停下,汉子一跃跳下马车。如同大铁锤一样的双脚重重的落在地上。
“砰!”的一声,震的客栈中房梁上的尘土徐徐落下,也震的客栈里原本热闹的人们,顿时鸦雀无声。
“这是,横练功夫?”姬云夜打量了一眼大汉,嘴角微微一动。
他看的出来,这个大汉,练就了一身精湛的横练功夫―铁布衫。在江湖上,有几个人能够将铁布衫横练功夫修炼到这种地步的?说起横练功夫,一般都是说金钟罩,铁布衫,童子功。眼前这人,修炼的则是铁布衫。在大明朝,能够将铁布衫修炼到这种境界的,会是谁呢?姬云夜转着念头,突然,他想起了一个人――铁传甲。
没错,就是铁传甲,江湖人称铁甲金刚。二十年前,遭到仇家的追杀,被李寻欢所救,为了报答李寻欢的救命之恩,从此便跟在了李寻欢身边。
看到铁传甲,姬云夜便肯定,车里的,一定就是李寻欢。
果不其然,铁传甲下车后,进来客栈搬了两把凳子,拼凑在一起,垫上了一张软垫,从马车内缓缓扶出一个人。
这个人,并不年轻,甚至眼角都已经有了皱纹,让人难忘的是他的眼睛,一双眼睛带着魔力一样,能够一眼看穿人心,在这看穿人心的眼神背后,充满了世事的忧郁和沧桑。
嗜酒如命,嫉恶如仇,爱友如己,挥金如土,出刀如飞,视死如归。
这,便是六如公子,江湖人称小李飞刀的李寻欢。
一门七进士,父子三探花。
这是李园的荣誉。
说起李园,最让人惊叹的,不是它的荣誉,而是小李飞刀李寻欢。青年时代的李寻欢,才华横溢,英姿天纵,不单单是他的文采,就连他的武功,也足以位列江湖兵器排行榜的前三,人人都称“小李飞刀,例无虚发。”仅次于天机老人,上官金虹之下。
只可惜,李寻欢最大的优点之一,爱友如己也是他最大的缺点。使得他一生都为情义所累,青年时代的李寻欢认识了龙啸云,因为龙啸云,他离开了林诗音,最后远走关外。
多少年过去,李寻欢再次回到了他的故土,当年离开之时,无双潇洒,归来之时,却病魔缠身。姬云夜静静的打量着李寻欢,脸庞英俊,面色苍白,毫无血色,嘴唇也开始泛紫,哪怕是个不懂医术的人都能看得出来,眼前的这个人,大限将至,命不久矣。
铁传甲担忧的看了一眼李寻欢,叹了一口气,猛地一拍桌子,大声道:“伙计!给大爷来两坛最好的酒!”
“你终于不再劝我戒酒了。”一脸病容的李寻欢温和的说道,微微一笑,已经不将自己的生死放在心上。
不一会,伙计便将酒端了上来,铁传甲一下子倒了两大碗,对李寻欢说道:“我已经知道,我劝不了你,来,我们干一碗!”
李寻欢咳嗽一声,笑道:“你练的就是铁布衫,这种功夫必须要滴酒不沾,你为了陪我喝酒,竟然不顾自己辛苦所练的武功。来,干!”说完,李寻欢举碗痛饮。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