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几个小时假,万千抱歉。
把今天写的一个小文贴上来让大家一笑。
2012年《国防授权法》,是在埋葬宪法的棺材盖完全合上以前敲上的最后一颗钉子。整个美国从此变成了一个大战场。在这个战场中,美国政府和军队可以针对任何人做他们想做的一切,而不受任何司法监督,也不受任何宪法约束。一旦《国防授权法》生效,《人权法案》将不再保护美国公民不受政府的侵犯,宪法也将不再是美国至高无上的法律。
[编者注:美国2012年度《国防授权法》已经分别由美国国会众参两院通过。该法案经众参两院协调后将提交给奥巴马。一旦奥巴马签字,该法案生效,美国公民的人身和民主权利将被严重侵犯。最新消息表明,奥巴马将不会动用否决权否决该法案。如该文作者指出的,该法案的实质是在法律上颠覆了美国资产阶级宪政民主制度,并为美国在未来演变为一个独裁专制的警察国家奠定了法律基础。对世界近代史有所了解的同志可能知道,当年,德国小胡子就是在德国国会通过了所谓《授权法》以后而获得了不受约束的独裁权力。今天,美国资本主义又是通过一个又一个《国防授权法》而逐步地蚕食美国人民的民主权利,并为未来建立资产阶级法西斯统治做法律上的准备。这是整个资本主义制度腐朽和垂死的表现,进一步证明了资本主义已经彻底堕落为历史上反动的社会制度,即将走向灭亡。]
美国2012年度《国防授权法》,一旦经总统签字生效,实际上就是敲响了我们的宪政共和国的丧钟,同时标志着美国开始成为一个在法律上明文规定的警察国家。众议院和参议院已经分别在今年5月26日和12月1日通过了该法案。现在,巴拉克?奥巴马,作为一个宪法问题专家,将做出最后的决定。奥巴马将决定,他自己在哈佛大学曾经学习和研究的《人权法案》,是否将被他亲自签字生效的法案所推翻。(译注:美国法律中所说的《人权法案》指的是美国宪法中关于保护公民人身和政治权利的条款,即美国宪法第一至第十修正案)
《国防授权法》的第1031条和第1032条规定,只要总统认为必要,政府就可以无限期地拘禁美国公民,而不再需要经过指控和审判。根据该法案,联邦政府官员只要基于怀疑就可以拘捕任何美国公民,而不再需要向任何法官出示证据并取得拘捕许可。政府不需要提供任何证据,即可以中止任何一个美国公民的宪法权利。怀疑的理由可以是某人曾经在过去和现在参加过某“可疑组织”。如果政府官员认为某人对“国家安全”构成威胁,那么他们实际上将拥有不受约束的权力可以任意地对一个守法公民实施逮捕、审讯和无限期羁押。该法案并且授权美国的陆海空三军可以在全球任何地方根据“国家安全”需要拘捕任何美国公民,而不需要经过法律上的正当程序。(译注:这里所说的“正当程序”即国内自由派法律界人士常说的“程序正义”)
该法案一旦生效,被破坏的将不仅仅是美国宪法,而且是整个西方近代的司法传统。文明世界法律的最基本的观念,就是不经指控不可以任意拘捕人民,不经审讯不可以无限期地羁押被拘捕人。(译注:原作者这里所谓的“文明世界法律”显然反映了作者反动的欧洲中心论和种族主义的思想)这些原则可以追溯到希腊罗马时代,自1215年英国《大宪章》以后在英国普通法传统下得到进一步发展,在十八世纪的启蒙时代得到进一步推广。美国宪法以及《人权法案》就是为了实践这些原则,并因而成为美国至高无上的法律。
在美国宪法产生以后的两个世纪的时间里,正是因为《独立宣言》和美国宪法赋予了美国人民不可剥夺的自由权利,美国才得到了全世界人民的景仰。然而,自从九一一事件以来,我们国家似乎受到了如此巨大的威胁,以至于我们国家的领导人情愿废弃我们共和国赖以奠基的所有不可剥夺的权利。我们不得不扪心自问,我们是否还要作为一个民主国家继续存在下去,是否还要为实现一切人的自由和正义而开疆辟土;或者,我们情愿成为一个军警国家,一个民主制度已经被银行家的腐败和军国主义侵蚀殆尽的国家。就像古希腊的斯巴达人那样,时时生活在战争的紧急状态之中?(译注:对于原作者在这里所表现出来的资产阶级和*立场,读者可以不予理睬)
看到了这个消息之后,突然想起了美国大萧条时代,在那个时代,为了解决问题,美国也实际上从资产阶级自由竞争,变成了政府一家独大,其独裁程度远不是苏联和中国可以比拟的。为了维护这个独裁体系,美国实施了大清洗运动。笔者对这个大清洗运动做一个简单的介绍。以后还会写美国麦卡锡时代对于“共产和平演变”的大反击。而且麦卡锡注意运动是如何干掉和平演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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